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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國家稅務(wù)局取消A級納稅人認證的公告

2024-11-12 18:17:05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
北京市國家稅務(wù)局取消A級納稅人認證的公告

  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(wù)總局關(guān)于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**認證有關(guān)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(wù)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),自2016年3月1日起,我市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**系統(tǒng)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**,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,通過增值稅**查詢平臺,查詢、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增值稅**信息。

  增值稅**查詢平臺登陸地址:https://fpdk.bjsat.gov.cn

  操作手冊下載地址:點擊下載

  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企業(yè)名冊:點擊查詢

  特別注意:

  1.點擊增值稅**查詢平臺登陸地址,在USB接口插入金稅盤或者稅控盤即可進行操作。

  2.在增值稅**查詢平臺中進行查詢,并在“**勾選”功能中對需要抵扣(或退稅)的**進行勾選處理,在“確認勾選”之前可以多次勾選或者撤銷勾選。取得增值稅**,通過增值稅**查詢平臺未查詢到對應(yīng)**信息的,仍可進行掃描認證。

  3.每月月底前,對當(dāng)月已勾選的**,在“勾選確認”功能中進行一次確認操作,每月只可確認一次,確認后不可再進行修改(若用戶沒有確認,則系統(tǒng)會在每月最后1日的22點進行自動確認)。

  4.當(dāng)期可用于申報抵扣的增值稅**,包括納稅人已確認勾選和掃描認證的**。

  5.增值稅**查詢平臺可以查詢自**開具之日起180日后的靠前個納稅申報期開始以前的**。

北京市國家稅務(wù)局

2016年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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